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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關於保險業者有無義務於發生保險事故理賠時主動找尋未提出理賠申請之受益人,以及是否積極找尋、通知該等受益人乙案,請依說明事項轉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請 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7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壽字第10102087230號
法規體系: 保險局/通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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