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同意貴會建議有關指定辦理外匯業務銀行(DBU) 辦理進口融資業務,得以授信戶本人在該行之新臺幣活期存款為擔保品,及外幣授信業務得以授信戶本人在該行之外匯活期存款為擔保品一案,請查照轉知會員銀行。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5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外字第10100135840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外匯(含國際金融)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