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Toggle navigation
Toggle navigation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資料開放(Open Data)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為健全外國銀行在臺分行業務,外國銀行在臺分行應以備抵呆帳占總放款比率(下稱放款覆蓋率)達 1 %以上為目標,並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1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外字第10150000140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授信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內容檢索:
輔助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