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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關於複利增額壽險商品銷售文件揭露資訊,自即日起應依說明二辦理,現行銷售文件如有不符者應於文到 3 個月內調整之,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8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保局(理)字第10002653440號
法規體系: 保險局/人身保險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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