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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貴公會建議「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發行銷售及其申購說明或買回作業程序」等自律規範規定境內、外基金申購人與匯款人原則為同一人宜有緩衝期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8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投字第1000032859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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