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股東或監察人召集股東會,如董事會不配合召集人依法製作與傳送股東會議事手冊及各項議案之說明資料,召集權人可自行為之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4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交字第1000011913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商及證券交易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