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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依據「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第 12 條第 2 項,規定銀行資本適足性資訊應揭露事項,自 100 年 6 月 30 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3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10000008410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其他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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