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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股票公開發行之保險公司申請赴大陸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或參股投資者,其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辦理公告申報之原則,請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1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理字第10002543111號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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