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電子票證業務之發行機構、銀行與特約機構之契約,應於規定期限前調整符合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7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票字第09800136880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票券金融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