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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財政部主管金融機構在大陸地區從事商業行為應經許可或禁止之事項項目表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4 月 14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2 年 04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 10200058390 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兩岸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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