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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開發行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應提出公開承銷之比率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01 月 20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89 年 05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證(一)字第29423-1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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