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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中小企業銀行申請變更登記為商業銀行應具備之條件、程序及有關事宜
公發布日: 民國 86 年 04 月 15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2 年 01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票字第10140003832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基層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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