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保險業者應將機場櫃檯投保之保險金額超過一定金額以上納入內部之核保處理制度及程序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8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理字第09902650150號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