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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同意權證履約及申購有價證券之過渡性代收付帳戶得合併使用,並應遵守有關款項不得流用之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5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券字第0990019467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商及證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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