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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保險公司應確實要求保險業務員從事正當招攬行為並善盡風險告知義務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2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理字第09902541101號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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