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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投資人以有價證券抵繳信用交易融券保證金或擔保維持率不足應補繳之融資融券差額時,得免向參加人提出存摺、轉帳申請書辦理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3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投字第09900125111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商及證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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