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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期貨信託基金持有流動資產比率上限自成立屆滿三個月之日起算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10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期字第0980049422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期貨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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