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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就每一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資產,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方式保持之比率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11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四字第0930148192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相關服務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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