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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股票未於證券交易所上市且 未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開發行公司,應自 95 年 1 月 1 日起依 規定公開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3 月 29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94 年 03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六字第0940001317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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