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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自 95 年 2 月申報 95 年 1 月份會計科目月計表及資本適足比率起適用修正之「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10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二字第0940004420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商及證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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