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本國發行人、本國金融機構及外國發行人申報募集與發行以外幣計價之公司債及金融債券時,提出之書件及其附件得以中文或英文編製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7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一字第0950003442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