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視為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規定自願設置審計委員會之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3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一字第0950001617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