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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得免僱用駐衛警、保全人員或其他警衛人員專責擔任警戒工作之情形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6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二)字第09500234510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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