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為健全信用卡市場發展,發卡機構不得對信用卡預借現金功能進行行銷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10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四)字第09740004411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現金卡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