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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辦理信用卡及現金卡業務之各金融機構自 96 年 2 月份起,於每月 15 日前將上月份信用卡及現金卡差別利率級數等相關統計資料以網際網路方式向本會銀行局申報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1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四)字第09640000540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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