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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函復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有關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基金以該基金資產為擔保品向金融機構辦理借款之疑義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05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銀局(四)字第09700093400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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