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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廢/停所詢「銀行同業存款」得否計入銀行法第 72 條之 2 及第 74 條之 1 之「存款總餘額」乙案,查銀行同業間因資金調撥及為便利相互往來而存入或代為收付等款項,與一般存款有別,爰不計入前述條文所稱「存款總餘額」。請 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10 月 15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04 年 05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銀局(一)字第09600389580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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