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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各金融機構應確實申報逾期放款及不良資產等相關資料,請 查照轉知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4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二)字第09620002320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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