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9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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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第十條第二項第四款之解釋令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06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票字第10902717181號 令
法規體系:
銀行局/票券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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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一、電子支付機構之收款使用者受政府委託代收紙本振興三倍券款項,屬
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第十條第二項第四款規定所稱之「其他經
主管機關核定之款項」。
二、本令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