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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9 13:05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有關「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 19 條人身保險業採核准方式送審保險商品之送審數量限額之解釋令,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3 年 10月 2 日以金管保壽字第 10302549441 號令發布。茲檢送解釋令電子檔 1 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另請 貴公會自即日起依上令定期辦理「壽險業推動提高國人保險保障方案措施及具體成果」報送事宜。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10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壽字第 10302549444 號
法規體系: 保險局/人身保險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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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正 本: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許○博)
副 本:
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代表人桂○農)、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
代表人朱○鵬)、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薇)、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檢查局、保險局(均含附件)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