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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9 07:15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有關 貴二公會所報保險業得投資發行或保證公司之信用評等等級為國外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為 BB+ 級或相當等級之國外公司債、非本國企業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及附認股權公司債之明細乙案,准予備查,並請依說明二辦理,請 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1 月 2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4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財字第 10200144650 號
法規體系: 保險局/財產保險目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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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有關  貴二公會所報保險業得投資發行或保證公司之信用評等等級為國外
          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為 BB+  級或相當等級之國外公司債、非本國企業發行
          之可轉換公司債及附認股權公司債之明細乙案,准予備查,並請依說明二
          辦理,請  查照。
說    明:一、兼復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102  年 12 月 3  日壽會博字
              第 102128280  號函及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103  年 1 
              月 2  日(103) 產計字第 002  號函。
          二、請  貴二公會定期檢視(至少每年一次)所公告之發行或保證公司是
              否符合所訂標準,並於每次異動時依規定辦理公告並報本會備查。另
              請轉知各會員公司,於投資前亦須自行檢視擬投資標的之發行或保證
              公司是否符合所訂標準,以作為應否投資該標的之依據。
正    本: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許○博)、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
          業同業公會(代表人戴○祥)
副    本: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代表人朱○鵬)、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代表人賴○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保險局

編    註:1.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09  年 4  月 10 日金管保
            財字第 1090133683 號函,修正「保險業得投資發行或保證公司之信用
            評等等級為國外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為 BB+  級或相當等級之國外公司債
            、非本國企業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及附認股權公司債明細」。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