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6 11:42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公告期交所上市之奇美電期貨及奇美電選擇權變更契約標的名稱。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2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期字第1020005181號公告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期貨法規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主    旨:公告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之奇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期
          貨及股票選擇權自 102  年 3  月 6  日起變更契約標的名稱為群創光電
          股份有限公司。
依    據:期貨交易法第 5  條。
正    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    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資訊管理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臺灣期貨
          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
          業公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