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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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本會 100 年 1 月 28 日金管銀外字第 09900145260 號函自中華民國 101 年 6 月 1 日起停止適用,請轉知所屬會員銀行,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3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外字第10150000323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外匯(含國際金融)
圖表附件: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01.28金管銀外字第09900145260號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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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無) 正 本: 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張○蓮)(併請轉知外國 銀行在臺分行) 副 本: 中央銀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本會銀行局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