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實支實付型)第七條約定:「被保險
人所接受的手術,若不在附表『手術名稱及費用表』所載項目內時,由本
公司與被保險人協議比照該表內程度相當的手術項目給付比率,核算給付
金額」。保險公司辦理前述手術協議給付,如有違反公平原則要求保戶簽
立同意未來施行相同手術不再給付之同意書,則恐涉有免除或減輕保險人
依保險法應負義務之顯失公平情事,依保險法第 54 條之 1 規定,保險
公司仍應依約定承擔給付義務,爰請轉知各會員公司不得有違反公平原則
要求保戶簽立是類同意書之情事,以維保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