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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2 22:30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得以信託簡式約款契約書辦理公司債公示登記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7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法字第0940117235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相關服務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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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依據信託法第 4  條第 2  項規定辦理。
          二、本會 94 年 3  月 15 日金管證法字第 0940100477 號令規定,辦理
              公開發行公司公司債信託公示登記所應檢附之信託契約,於依金融資
              產證券化條例所成立之特殊目的信託,得以載明委託人與受託人間有
              就公司債為信託轉讓合意之本旨、信託關係人 (委託人、受託人、受
              益人、信託監察人等) 及信託財產明細 (名稱、編號、數量等) 等重
              要事項之信託簡式約款契約書代替之。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