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 94 年 12 月 27 日金管證三字第 0940006117 號令修正公司制證券 交易所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二條所稱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其範圍包 括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公布之各號財務會計準則公報 及其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