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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16 17:57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未含金融電子類股價指數期貨契約」、「臺灣證券交易所未含金融電子類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等為期貨商得受託從事期貨交易之契約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9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七字第09600515151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期貨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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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公告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之「臺灣證券交易所未含金融電子
          類股價指數期貨契約」、「臺灣證券交易所未含金融電子類股價指數選擇
          權契約」、「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股價指數期貨契約」及「中華民
          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為期貨商得受託從事期貨交易
          之契約。
依    據:期貨交易法第五條。
正    本:貼本會公告欄、本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    本: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臺灣證券
          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證
          券商業同業公會、博仲法律事務所、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