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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8 18:48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所送九十四年一至三月份「壽險業各項通報資料統計報表」顯示部分保險公司未於規定時限通報案件仍有過多之異常情形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5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保局三字第09402035880號
法規體系: 保險局/人身保險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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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所送九十四年一至三月份「壽險業各項通報資料統計報表」顯示部分保險
          公司未於規定時限通報案件仍有過多之異常情形,請  貴公會敦促所屬會
          員公司應切實依照「人身保險業通報作業實施辦法」相關規定辦理通報作
          業,請查照。
說    明:一、依據  貴公會 94 年 4  月 8  日壽會文字第 94040862 號函辦理。
          二、查依  貴公會訂定「人身保險業通報作業實施辦法」第二條規定,各
              壽險公司執行承保通報時,應切實依據『人身保險業通報資訊系統操
              作手冊』每日鍵入通報資料,若作業不及,應於三個工作日內儘速處
              理。對所受理之個人人壽保險、個人傷害保險、個人醫療保險及旅行
              平安保險理賠申請案件,如發現有理賠異常之表徵時,應切實於發現
              當日鍵入通報資料,若作業不及,應於二個工作日內儘速處理。所送
              本件壽險業各項通報資料統計報表之通報時間,部分保險公司超過規
              定時限通報之案件數量仍有過多的異常情形。請  轉知並敦促所屬會
              員公司應切實依照「人身保險業通報作業實施辦法」相關規定辦理通
              報作業;如後續未見改善,本局將函請個別公司說明相關原因及作業
              情形。
正    本: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