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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4 00:15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監察院對「政治獻金專戶」有監控管制之權利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4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銀局(一)字第0940008580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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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政治獻金法係為規範及管理政治獻金所訂定,監察院對「政治獻金專戶
          」並有監控管制之權利,其與一般存款帳戶有別。故銀行在受理「政治獻
          金專戶」之存入款時,如有票據所載之受款人與「政治獻金專戶」戶名不
          符時,仍應請受款人向發票人查證,究係政治獻金抑或供作其他用途,並
          補正戶名後始予受理,不宜逕以擔保背書之方式提出交換,避免日後產生
          紛爭。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