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所報「銀行受理客戶以網路方式開立數位存款帳戶作業範本」修正草案,
請依說明修正後同意備查,請查照。
說 明:一、依據貴會 114 年 9 月 1 日全一字第 1141000655 號函及 114
年 10 月 17 日補充說明辦理。
二、請依下列意見修正旨揭範本草案:
(一)第 3 條第 3 款第 3 目有關「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平臺」之主
責部會已由國家發展委員會調整為數位發展部,請配合修正。
(二)第 4 條第 4 款第 1 目文字請調整為「除開立自行第二類帳戶
身分登錄階段應至少符合高信賴等級外,其餘身分登錄階段應符合
最高信賴等級,但信用卡及電信認證之安全設計則不在此限。」以
臻明確。
正 本: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董○○先生)
副 本:本會檢查局、銀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