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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指定中華民國電子支付商業同業公會為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一項所稱之同業公會
公發布日:
民國 114 年 11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票字第11402737101號 令
法規體系:
銀行局/票券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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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指定中華民國電子
支付商業同業公會為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一項所稱之同業
公會,並自即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