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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八月十日金管證二字第○九四○一二八○三四號函(清單如附件),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14 年 07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券字第11403828422號函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商及證券交易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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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八月十日金管證二字第○九
          四○一二八○三四號函(清單如附件),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正    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貼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    本:本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檢查局、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王○薇女士)、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子女士)(均含
          附件)

編    註:1.依本筆資料,原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94 年 8  月 10 日金管
            證二字第 0940128034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