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五月三十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訂定全文 6 點
壹、目的
為避免金融機構對外標榜機構本身或提供之金融商品與服務為「綠色
」或「永續」,但有名實未符之狀況或資訊不對稱之情形,爰訂定本
參考指引,提醒金融機構注意避免可能涉及之「漂綠」行為。
本參考指引係屬行政指導,金融機構有關永續特徵之聲明或揭露等相
關行為,仍應遵循各相關法令規範辦理。
貳、定義
本參考指引所稱「漂綠」,指金融機構或其提供之金融商品或服務,
在永續相關之聲明、行動或陳述中,提供無法令人清楚理解或過於誇
大之訊息,或僅選擇性揭露正面影響或缺乏證據支持其永續特徵之訊
息,進而可能誤導金融消費者、投資人或其他市場參與者之判斷。
參、適用對象
本參考指引適用於本國金融機構(含其海外分行、國際金融集團在台
子公司),包括金控業、銀行業、證券業、期貨業、投信投顧業、保
險業、票券業等。
肆、永續相關聲明宜符合之原則
金融機構本身或提供之金融商品及服務應符合金融相關法令,如對外
做出「永續」或「綠色」相關聲明(含文宣、廣告或任何形式之聲明
)時,宜符合下列相關原則:
一、聲明宜真實正確且有證據支持,並定期審視其正確性
(一)真實與正確性:金融機構宜以真實與正確之方式,說明本身或提供
之金融商品或服務是否具有永續特徵,不宜誇大對於社會、環境之
正面影響。
(二)強而有力之證據支持:金融機構對外揭露與永續相關之聲明,於提
出時即宜有充分、具相關性且屬公開可驗證之證據支持。
(三)定期審查和更新:金融機構宜定期審查其聲明與相關之證據,以確
保聲明仍具足夠之證據支持,並儘可能隨變化更新相關聲明,以反
映實際情況。
二、聲明宜直接,並易於理解
(一)陳述方式宜直接且易於理解:金融機構提出之聲明宜直接。所使用
之語言宜清晰、簡單且不引起歧異,讓金融消費者或投資人能普遍
理解。
(二)避免使用難以理解之術語:金融機構在使用技術術語時,宜提供相
關解釋。除非該用語之含義已足夠清晰且廣泛為一般大眾理解,否
則宜避免使用一般人難以理解之專業術語。
(三)避免使用模糊或籠統之語言:對於不具永續特徵之行為、金融商品
或服務,不宜使用模糊、廣泛或籠統之永續相關用語,以避免金融
消費者或投資人誤認該行為,或提供之金融商品或服務具有永續特
徵。
(四)確保視覺元素與聲明一致:金融機構所提供之金融商品或服務提及
永續特徵時,若使用與永續相關之圖像、標誌或顏色,宜確保視覺
元素與聲明具一致性。
三、聲明內容宜完整,不遺漏或隱藏重要訊息
(一)聲明宜完整,不宜僅象徵性揭露:金融機構宜確保聲明係綜整所有
永續特徵相關內容,且沒有遺漏任何可能影響金融消費者或投資人
判斷之重要資訊。
(二)聲明宜衡平,不宜選擇性揭露:聲明宜以平衡之方式提出,呈現本
身或所提供之金融商品或服務在永續之正面訊息時,如亦存有可能
對永續產生負面影響之訊息,亦宜一併提供。
(三)清楚說明限制:若聲明僅在某些限制條件下始適用,金融機構宜清
楚說明這些限制條件或注意事項,並以顯著之顏色、字體或粗體等
方式顯著標示,使一般人快速閱覽時,均可顯而易見。
(四)不宜僅以碳抵換方式宣稱具永續特徵:金融機構聲明本身或所提供
之金融商品或服務具環境永續特徵時,宜以本身或所提供之金融商
品或服務所產生之環境效益為原則,不宜僅以碳抵換方式宣稱具永
續特徵。
四、聲明涉及比較時,宜公平且具可比性
(一)比較基礎宜公平:金融機構在比較金融商品或服務之永續特徵時,
宜秉持公平,且具一致性之比較基礎。該比較目的係使金融消費者
或投資人,能在資訊充足下選擇金融商品或服務,而非以打壓對手
為目的。
(二)宜敘明比較方法並就同類型進行比較:金融機構在比較金融商品或
服務之永續特徵時,宜明確說明比較對象及方法論。比較時宜涵蓋
市場上同類型之金融商品或服務,避免僅比較商品或服務永續特徵
之單一或特定項目,以避免誤導金融消費者或投資人。
(三)僅係符合法令最低標準者,其比較不宜有誤導性:當金融機構或其
提供之金融商品或服務僅係符合現有法令要求之最低標準者,其聲
明之文字宜避免誤導金融消費者或投資人認為其永續特徵優於其他
同業。
(四)行銷活動之監控:金融機構辦理本身或金融商品及服務之相關永續
行銷活動時,宜適時監控整個行銷活動,確保內容符合永續聲明之
相關原則,避免在行銷活動中出現與實際不符之情況。
五、聲明宜確保符合永續相關規範
(一)確保永續金融商品資訊揭露及投資決策過程符合永續規範:金融機
構提供永續相關金融商品或服務時,宜注意該商品或服務之資訊揭
露及投資決策過程等,符合永續相關規範,並納入風險監控,以確
保其投資決策符合相關之永續聲明。
(二)金融商品僅生命週期之特定部分具永續特徵者,宜清楚說明:金融
機構針對金融商品特定之生命週期提出永續聲明時,宜明確指出該
聲明所涉及之商品生命週期,避免金融消費者或投資人誤解金融商
品全生命週期,均具有相同之永續特徵。
(三)使用外部永續發展相關數據、分析和評級宜進行盡職調查:選擇和
使用外部永續相關資訊時,金融機構宜對資訊提供者進行適當盡職
調查,瞭解其數據、分析或評比之基礎及方法,並對外說明。
伍、漂綠例示
為協助金融機構防範落入漂綠之疑慮,參考英國金融行為監理總署(
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 FCA) 之作法,提供非真實例示供
參考。
┌─────────┬────────────────────┐
│漂綠行為 │例示 │
├─────────┼────────────────────┤
│聲明與事實不符 │A 公司宣傳文件聲明其「綠色債券」所募資金│
│ │將全數用於支持綠色產業投融資項目。然而事│
│ │實上其放款對象也包括生產高碳排產品之企業│
│ │。因此,A 公司「綠色債券」所募資金並非全│
│ │數用於支持綠色產業投融資,該聲明與事實不│
│ │符,因此具有誤導性。 │
├─────────┼────────────────────┤
│未定期審查及更新永│B 銀行提供永續發展相關之貸款或債券等資金│
│續資金運用情形 │,向排放密集型企業提供「轉型融資」,但接│
│ │受融資之公司沒有可信之減排策略或轉型計畫│
│ │,或部分資金實際上並未確實用於實施公司之│
│ │減排策略或轉型計畫。 │
├─────────┼────────────────────┤
│聲明無法證實 │C 公司在其「綠色存款」之宣傳中聲明,該存│
│ │款之授信對象及其資金用途都經過永續特徵之│
│ │審查。然而,實際上這些永續特徵並非 C 公│
│ │司授信決策之主要依據,且並非所有 C 公司│
│ │授信對象之資金運用都曾經永續特徵之審查。│
│ │C 公司誇大對授信對象永續特徵之考慮程度,│
│ │其說法無法得到證實。 │
├─────────┼────────────────────┤
│使用圖像、文字誤導│D 公司在其基金銷售網頁放置綠色森林及地球│
│消費者 │之圖片,且上面覆蓋著「永續投資」之文字,│
│ │又該網頁包括「 ESG 基金」以及其他一般基│
│ │金清單。D 公司之「 ESG 基金」雖然完全符│
│ │合 ESG 基金投資及揭露等相關規範,但其他│
│ │基金則沒有。D 公司基金銷售網頁上之圖像加│
│ │上「永續投資」等文字,可能會讓投資人誤以│
│ │為該網頁所有基金均投資或支持永續活動,具│
│ │有誤導性。 │
├─────────┼────────────────────┤
│聲明內容隱藏重要訊│E 公司宣傳該公司為「綠色企業」,為全球客│
│息 │戶提供過渡至淨零碳排之融資計劃,然而 E │
│ │公司未說明該公司同時繼續為非轉型之污染產│
│ │業提供資金,且該公司之減碳其實係採碳抵換│
│ │方式,所以 E 公司宣傳資料隱藏負面重要訊│
│ │息,及採碳抵換方式,可能會誤導投資人或消│
│ │費者認為該公司對於永續活動之努力。 │
├─────────┼────────────────────┤
│使用外部永續發展評│F 公司聲稱其「 ESG 基金」之投資符合永續 │
│級未說明其策略 │性,並投資 ESG 評等高於 4 之公司。惟 F │
│ │公司未說明所使用評比機構之評比方法、是否│
│ │評估與永續性相關之風險或影響、也沒有具體│
│ │說明該評比全部等級,亦未揭露為何選擇 ESG│
│ │評等高於 4 之理由等。由於 F 公司向金融消│
│ │費者或投資人未提供完整之訊息,因此無法使│
│ │人確定該基金是否符合永續特徵,可能會導致│
│ │投資人受到誤導。 │
├─────────┼────────────────────┤
│未說明比較方法 │G 公司聲稱提供「最環保之綠色信用卡」,但│
│ │沒有資訊支持其與所有綠色信用卡相比,它如│
│ │何對環境產生「最」正面之影響。G 公司未提│
│ │出證據支持其聲明,且未明確說明如何比較以│
│ │得出,結論,以及未說明比較基礎等,因此其│
│ │聲明可能誤導金融消費者。 │
├─────────┼────────────────────┤
│未說明限制條件並解│H 公司聲稱投資其「 ESG 基金」,將比投資│
│釋技術術語 │市場上其他「 ESG 基金」更可以減緩地球暖│
│ │化。然而,H 公司並未向投資人說明,該比較│
│ │僅就其投資組合中標的公司之範疇 1 碳排比│
│ │較,並未對範疇 2 及範疇 3 之碳排進行比較│
│ │,因該聲明未明確說明如何進行比較或其比較│
│ │之局限性,可能誤導投資人。H 公司應說明該│
│ │聲明比較之基礎及限制,並且需要解釋範疇 1│
│ │、2 及 3 碳排放之定義。 │
├─────────┼────────────────────┤
│金融商品僅於生命週│I 公司聲稱長期投資其「生命週期基金」可永│
│期之特定部分具永續│續愛地球。然而 I 公司未說明,該基金隨著│
│特徵者未清楚表明 │時間將逐步降低投資永續股票比例,而將資金│
│ │轉投資政府公債,可能誤導投資人認為其資金│
│ │將長期投入永續活動。 │
├─────────┼────────────────────┤
│永續特徵聲明未謹慎│J 公司聲明,該公司將 ESG 納入投資與風險│
│說明 │管理作業流程,並符合 ESG 相關資訊揭露規│
│ │範,為最優良之永續公司。雖 J 公司皆依照│
│ │ESG 相關法令規範辦理,惟未說明該法令規範│
│ │係適用於所有同類型之公司,可能誤導投資人│
│ │認為 J 公司在永續方面優於其他同類型公司│
│ │。 │
└─────────┴────────────────────┘
陸、管理要求
一、金融機構對其提供之金融商品及服務做出「永續」或「綠色」相關聲
明前,宜依其內部權責劃分規定,經內部覆核或外部第三方機構進行
驗證,並持續監督其符合相關聲明。
二、金融機構宜建立相關內部控制或風險管理機制,定期檢視自身「永續
」或「綠色」聲明之內容與實際情形相符,及監督公司將 ESG 納入
營運及風險管理決策流程,並配置充分人力和給予人員必要之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