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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銀行法第五十條第一項解釋令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06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11301388321號 令
法規體系:
銀行局/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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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一、銀行依法令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嗣後迴轉分派盈餘,其數額以現金
盈餘分配者,可排除銀行法第五十條第一項後段最高現金盈餘分配不
得超過資本總額百分之十五限制之規定。
二、本令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