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檢送修正之「簽證精算人員及外部複核精算人員申請表」一份,請查照並
轉知所屬會員。
說 明:一、旨揭申請表,業同時登載於本會保險局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之「
表單下載」項下。
二、保險業依「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及外部複核精算人員管理辦法」指派
簽證精算人員或聘請外部複核精算人員時,應檢附旨揭申請表,並確
實填列相關內容及檢附申請文件。
正 本: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陳○遊先生)、中華民國產物保
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李○季先生)
副 本: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代表人簡○明先生)、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
金(代表人林○寬先生)、有限責任台灣區漁船產物保險合作社(代表人
楊○吉先生)、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薇女士)、本會檢查
局、保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