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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有關金融機構合併法第15條及第18條規定之令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10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交字第1120356680號 令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商及證券交易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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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一年五月二十三日(九一)台財
          證(三)字第○○三一八一號令(清單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編註:1.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1 年 5  月
                  23  日(九一)台財證(三)字第 003181 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