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Toggle navigation
Toggle navigation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資料開放(Open Data)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有關金融機構合併法第15條及第18條規定之令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10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交字第1120356680號 令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商及證券交易
圖表附件:
附件 112 年 10 月 19 日金管證交字第 1120356680 號令附件清單.pdf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廢止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一年五月二十三日(九一)台財
證(三)字第○○三一八一號令(清單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編註:1.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1 年 5 月
23 日(九一)台財證(三)字第 003181 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