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一年六月二十四日台財證四字第O九一OOO三五八二號函(清單如附件),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10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投字第1120384523號函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業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主    旨: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一年六月二十四日台財證四字第O九
          一OOO三五八二號函(清單如附件),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正    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貼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    本:行政院法規會、本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檢查局、法源資訊股份有
          限公司(代表人王○薇女士)、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
          子女士)(均含附件)

編    註:1.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1 年 6  月 24 日
            台財證四字第 0910003582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