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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十日(八九)台財證(三)第一一二一一八號函(清單如附件),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10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交字第11203840541號函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商及證券交易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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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十日(八九)台財
          證(三)第一一二一一八號函(清單如附件),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
正    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貼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    本:行政院法規會、本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檢查局、銀行局、保險局
          、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薇女士)、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
          公司(代表人吳○子女士)(均含附件)

編    註:1.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89 年 4  月 10 日
            (89)台財證(三)第 112118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