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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止本會96年8月31日金管證四字第0960036507號有關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第19條第1項及第20條第1項第5款規定之令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03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投字第11203803336號 令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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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廢止本會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八月三十一日金管證四字第○九六○○三六五
○七號令及九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金管證四字第○九七○○六一九○○
號令,並自即日生效。
編註:1.依本筆資料,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96 年 8 月 31 日金
管證四字第 0960036507 號令,廢止。
2.依本筆資料,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97 年 12 月 26 日金
管證四字第 0970061900 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