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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所報「一人持有多個金融機構存款帳戶,其中一帳戶經通報為警示帳戶,其餘帳戶之通報及控管作業程序」修正草案及對照表一案,同意備查,請查照並轉知會員機構。
公發布日: 民國 111 年 05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1110136580號函
法規體系: 銀行局/其他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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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所報「一人持有多個金融機構存款帳戶,其中一帳戶經通報為警示帳戶,
          其餘帳戶之通報及控管作業程序」修正草案及對照表一案,同意備查,請
          查照並轉知會員機構。
說    明:復貴會 111  年 4  月 20 日全一字第 1110000585 號函。
正    本: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呂○誠先生)
副    本:本會檢查局、銀行局